各系:
为了进一步严肃资助工作纪律,确保资助工作规范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各系要认真学习国家、省及学院有关资助工作的文件和规定,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。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,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各类奖、助学金的评选要求、发放方式、管理办法等。在及时、准确发放资金的同时,做好资金发放告知工作,并确保告知到每一名受助学生。
2、继续加强资助资金的使用教育工作。各系应做好自查工作,严格禁止各类违规操作,如私分均摊奖助学金,变相收取好处,要求或暗示受助学生拿出部分助学金作为班费或制作纪念册、聚餐费用,要求或接受受助学生请客、礼品等现象的发生。
3、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。认真组织学生干部,尤其是资助评议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资助政策,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遵守相关纪律,确保评审结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4、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问谈或当面约谈,实地走访,调查了解国家奖、助学金发放情况,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及时解决。
学校已设立资助监督电话和邮箱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:3177003,邮箱:459853502@qq.com;纪委电话:3170635。 各系要加强对资助工作过程督察,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,并告知学生。要及时掌握情况,妥善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,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。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、或学生投诉属实的,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二○一四年九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