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系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皖教工委〔2011〕3号)以及《2011-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工作计划》(皖教工委函〔2012〕125号)提出的要求,结合我院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,经研究,现将2013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安排
计划安排2期岗前培训。岗前培训时间分别为7月中旬和8月中下旬,各集中培训5天半,共44学时;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,测试合格者,由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(安徽师范大学)颁发结业证书。
二、培训方式
培训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(安徽师范大学)举办,采取专题报告、分组讨论、案例研讨、经验交流、拓展训练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,注重实际效果。
二、指标分配
各系选派2013新任和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前培训的辅导员参培,名额不限。
三、报名时间和培训时间地点
从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接收报名,请各系统一填写上报《培训报名表》(附件1)和《培训学员登记表》(附件2,由学员填写,请将此附件以学员的姓名命名)。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8日。请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uangyan333ok@163.com。联系电话:3177002,13855282199联系人:黄艳。
具体培训安排请于7月5日后登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(安徽师范大学)网站(http://fdyjd.ahnu.edu.cn)查看,有关培训事宜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开展辅导员培训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各系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,按计划、按要求完成派学任务,提前做好参训人员工作安排。
2.辅导员培训是辅导员不断学习、不断思考、不断提升的重要途径。新任辅导员须参加辅导员岗前培训,在岗辅导员每三年须至少参加1次在岗专题培训,完成培训任务的辅导员方能上岗和参加思想政治系列教师职称评审。
3. 凡未参加过教育厅培训的辅导员此次均应报名参加,个人可根据情况自选培训批次。在岗辅导员参加培训情况与年度工作考核直接挂钩,并作为辅导员评优、晋级、职务聘任等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4.辅导员的培训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和学习考察费由学生处按规定报销。
附件:1.安徽省2013年高校辅导员培训报名表
2.安徽省2013年高校辅导员培训学员登记表
学生处 学工部
二○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