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
 
发布时间: 2014-02-21 浏览次数: 97

 

各系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4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(2013-2017年)》精神,提高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,推动我校辅导员职业化、专业化发展,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〔2014〕15号),经研究,决定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  一、参赛人员
  全校专职辅导员(在编在岗人员),每系推荐1名选手参加学院比赛。
  二、比赛时间
  根据1月22日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〔2014〕15号)要求,2月底前高校要完成校级比赛,时逢寒假,各系在寒假期间组织辅导员做好参赛准备,于2月25日前完成系级推荐选拔比赛工作,学校于2月底前完成校级比赛(具体时间待定)。
  三、比赛项目与办法

  见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〔2014〕15号)
  四、材料报送
  1、报送材料:参赛选手报名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);
  2、报送时间:各系于2014年2月25日17: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送学生处207室。
  五、表彰与奖励
 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若干名,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。学校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。
  六、相关要求
  1、请各系精心组织,统筹安排好比赛和日常工作,积极动员辅导员参与比赛,熟悉比赛相关环节,做好比赛项目的准备工作。本次比赛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评内容。
  2、各系要以比赛为契机,加强辅导员业务知识学习,全面增强综合素质,强化队伍建设,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。

  附件:
  1、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比赛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〔2014〕15号)

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