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青字〔2014〕18号
各团总支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成果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皖教体〔2013〕4号)精神,团委制定了相关活动实施方案,请各团总支遵照执行。
附件:1、关于举办歌咏比赛的通知
2、关于举办舞蹈、戏剧(曲)比赛的通知
3、歌咏比赛参赛报名表
4、舞蹈、戏剧(曲)比赛参赛报名表
共青团99905银河官方网委员会
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
附件1:
关于举办歌咏比赛的通知
一、指导思想
面向在校大学生,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修养,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,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,体现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。
二、主题内容
以“我的中国梦”为主题,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,展示我院大学生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。
三、参赛形式和要求
1、合唱: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,钢琴伴奏1人,指挥1人,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(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),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;
2、小合唱或表演唱:人数不超过15人(含伴奏),不设指挥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;
3、重唱:人数不超过5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四、报送节目、比赛时间和要求
1、初赛:即日起各系自行组织选拔比赛,各系于2014年5月19日前选拔推荐2个节目(要求形式不同)参加决赛,并将歌咏比赛报名表报送到院团委办公室(行政楼110)。电话:3177277。
2、决赛:定于2014年5月22日晚18:00在院学术报告厅举行。
五、奖项设置
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颁发证书。
附件2:
关于举办舞蹈、戏剧(曲)比赛的通知
一、指导思想
面向在校大学生,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修养,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展示我院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,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,体现向真、向善、向美、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。
二、主题内容
以“我的中国梦”为主题,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,展示我院大学生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。
三、参赛形式和要求
1、群舞:不超过36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;
2、双人舞或三人舞: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;
3、戏剧节目(含短剧、小品、戏曲、音乐剧、歌舞剧等),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四、报送节目、比赛时间和要求
1、初赛:即日起各系自行组织选拔比赛,各系于2014年5月21日前报送2个节目参加决赛,并将舞蹈、戏剧(曲)比赛报名表报送到院团委办公室(行政楼110)。电话:3177277。
2、决赛:定于2014年5月27日晚18:00在学术报告厅举行。
五、奖项设置
设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颁发证书。
附件3:
歌咏比赛参赛报名表
_ _________系
领队 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
节目形式 | 节目名称 | 节目时间 | 人数 | 主要演员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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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章)
年 月 日
附件4:
舞蹈、戏剧(曲)比赛参赛报名表
_ _________系
领队 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
节目形式 | 节目名称 | 节目时间 | 人数 | 主要演员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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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