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充分发挥上传下达的"桥梁""纽带"作用。正确疏通同学与学院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,反映同学们的呼声,代表同学们利益,参与涉及同学们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,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。
(二)倡导和带领同学们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。积极组织开展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各种活动,全面为同学们服务。
(三)加强与社会的广泛联系,促进广大同学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长成才。
(四)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联系,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,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,督促各有关单位解决相关问题。
(五)积极完成学院党委、院团委、团总支和上级学联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。
二、学生干部的义务
(一)首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思想,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理想,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;
(二)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,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;
(三)有大局意识,服从组织安排,在各个岗位上正确行使职权,协调各种关系;
(四)有奉献精神,不计较个人得失,作好本职工作,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;
(五)勤奋学习,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,学习成绩优良;
(六)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,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;
(七)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周围;
(八)对工作有极大热情,有较强的责任感,勇于承担社会工作;
(九)有创新精神,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;
(十)有正义感,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和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;
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学生会